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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出租车有空调无需高温津贴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7-20 10:48:50 阅读:4126次 【字体:

   

                   法官:出租车有空调无需高温津贴

索要高温补贴被驳回

  家住顺义区木林镇的付先生说,他曾与北京金泰汇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签过5年合同,从2006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他在公司任司机期间,每逢高温季节,均要采取降温措施,“虽然车内可开空调,但费用均由我们司机自己承担。”付先生说,出租公司的做法显失公平,并以此要求补偿5年来的高温补贴1800元。

  对此,出租车公司表示,夏季运营期间,付先生通过出租汽车自带空调系统能够把温度降至33℃以下,而且公司每年又为他发放了防暑降温品,并支付了运营司机岗位补贴及燃油补贴,因此不同意给予高温补贴。

  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付先生的起诉。法院认为,出租车司机行业属于特殊工作性质的行业。在夏季运营过程中,出租车司机可利用车载空调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因此,付先生的情况不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法定情形。付先生上诉后,市一中院以同样理由予以驳回。

  的哥开空调一天多花几十元

  昨天中午12点,针对此案,记者在左家庄附近随机采访多名出租车司机。

  “这两天还算凉快,前几天太热了。”的哥商师傅说,出租车的挡风玻璃和4个车窗都不允许贴膜,只要有太阳便是一路暴晒,衣服都被汗水湿透,“尤其是中午,几乎可以说是直晒,有时候开空调都凉快不下来。”

  的哥李师傅说,公司在入夏后给每位司机两箱饮料作为防暑用品,但是冰镇好的饮料放在车里不久后,就变成了热饮,所以他们出门一般都是自行携带茶水或者绿豆汤,“我们公司还算好的,有的公司连这点饮料都没有。”

  商师傅表示,在夏季,如果不开空调车内肯定超过33℃,如果开空调就会多耗油,“我们基本上是晚上凉快了不怎么开空调,平时一整天都是要开着的。”

  商师傅和李师傅粗略计算,一整天下来,他们因开空调而消耗的燃油费要七八十块钱,一个月下来就要多支出2000元左右。两位师傅月平均工资在4000元左右,因此很在意多支出的燃油费。

  包括商师傅和李师傅在内的多位出租车司机均表示,公司应该全部或部分承担开空调产生的燃油费。

  法官

  出租车有空调无需高温津贴

  昨天,记者采访了审理此案的市一中院劳动争议庭副庭长王忠。

  王忠介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主要有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此案中,付先生所要求的高温津贴就是除一般工资收入之外的额外补偿,仍属于工资范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但法律法规仍作出了诸如高温作业、无空调作业、露天作业等限制性规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王忠指出,根据北京市出租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北京市内运营的出租车必须具有车载空调装置,否则不予验车审批。因此,出租车司机的工作环境都在33℃以下。所以,北京市整个出租车行业都不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法定条件。由于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与油价、经济和政策调整的紧密关联性,需要法律对他们的特殊利益给予特殊的保护。为降低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保障其收入的稳定性,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出租车公司对单班司机给予每月约1400元的油补,对双班司机,每人每月给予约700元的油补,因此不应再支付高温津贴。

                                                                                                  (来源:京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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